东莞南城报废注销流程:
1、东莞南城报废注销,联系我们上门拖车,确认申请信息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
2、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。
3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,出具注销证明。
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情形:
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。
注销办理时间:15个工作日,全国车牌均可办理!
注意事项:
事故车:需要提供事故证明
火烧车:需要提供消防证明或报警回执
不能注销车辆:查封、抵押、锁定,均不能办理报废注销!!!
报废电话:132-6732-1888